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党风政风 审查调查 媒体聚焦党纪法规库
【回复选登·监察法】 如何理解监察机关的调查职责?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延边州纪委02   发布时间:2018-07-13 14:59:16 关注 次

  问:如何理解监察机关的调查职责?


  :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监察委员会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突出地体现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的定位,体现了监察工作的特色,这项工作做好了,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基本涵盖了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类型。监察法列举了公职人员7类主要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执纪审查、巡视等发现的比较突出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其中,“贪污贿赂”,主要是指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以及行贿受贿等破坏公权力行使廉洁性的行为;“滥用职权”,主要是指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主要是指为了私利而用欺骗、包庇等方式从事违法的行为。有的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罪名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不完全一一对应,但其实质是一致的。比如,“权力寻租”,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违反或者规避法律法规,谋取或者维护私利的行为;“利益输送”,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违反或者规避法律法规的手段,将公共财产等利益不正当授受给有关组织、个人的行为;“浪费国家资财”,主要是指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监督是从“正面”规定的职责,范围宽,比较原则,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都包括在内,监察法采取了概括的方式规定;调查是采用具体列举方式,将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规定为调查范围,以增强调查职责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调查,但是基于工作的便利性和实效性,也可以考虑部分职务犯罪的调查由有关机关负责。


 
要闻 <更多
  • ·负隅顽抗没出路,接受遣返是正
  • · 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
  •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永坚、
  • ·省纪委:2018年5-6月全省查处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 警示忏悔 <更多
  • ·研究生返乡创业典型、昔日致
  • · 自以为瞒天过海,他错过组织
  • · 公安英模何以蜕化为警界败
  •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别让好政策
  • ·67张补助存折是如何“消失”
  • · 贪欲难遏,警服换囚服 —
  • 廉园文化 <更多

    生活之味

    自乐清贫

    怎样做忠诚的

    高风亮节
    ©365体育网址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